继承纠纷有哪些类型?继承案件一定要当事人出庭审理吗?

时间:2023-05-25 15:36:07 来源:法制法律网

一、继承诉讼当事人一定要出席吗

民事诉讼法并不没有规定继承案件一定要当事人出庭审理,所以继承纠纷案件委托代理人后,当事人可以不出庭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

第五十八条委托代理人

当事人、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。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:

(一)律师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;

(二)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;

(三)当事人所在社区、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。

二、继承纠纷有哪些类型

继承纠纷可分成两类:一类是非侵权纠纷,如继承人仅对遗嘱的效力、遗产的范围和数额、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问题认识不一而产生的纠纷。另一类是侵权纠纷,即因发生侵害继承权、受遗赠权的行为,如:

(1)非法取消继承人、受遗赠人资格的行为;

(2)隐匿、侵吞或争抢遗产的行为;非法处分未分割的遗产的行为;

(3)非法扣减继承人应继遗产份额和遗赠财产的数额的行为;

(4)法定代理人损害被代理人的继承权、受遗赠权的行为;

(5)遗产分割时,未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的行为;

非法剥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依法可以分得遗产的权利,或者非法扣减其应得的遗产份额的行为。这些继承纠纷均可依法进行处理。

妥善处理遗产继承,避免或减少遗产纠纷,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互助和社会安定,有利于调动积极因素,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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